近日,22歲女生徐某某,從事直播運營工作,因連續加班突發疾病去世,引發公眾對于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的普遍關注。記者調查后發現,當前在新業態以及靈活就業中,《勞動法》如何落實是一個難點。
隨著互聯網平臺經濟的興起和發展,代駕、主播、快遞員、外賣送餐員、網約車駕駛員等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大量涌現。據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底,我國靈活就業人員約為2億人,其中,外賣騎手約1300萬名,接近全國人口的1%。新業態從業人員規模不斷擴大,不僅實現了居民就業,有效緩解了社會就業壓力,還方便了社會生活,創造了社會價值。
但與此同時,由于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實行的是靈活就業方式,與傳統勞動者的就業模式不太一樣,《勞動法》規定的標準工時制往往不適用于新業態勞動者。這使得新業態勞動者們休息休假等勞動權益難以得到保障。北京義聯勞動法援助與研究中心曾以北京地區外賣騎手為對象做過調研,調研報告顯示95%以上的外賣員日工作時間超過8個小時,其中每天工作時間在11小時至12小時的占比38.8%,工作時間在12小時以上的占比28.08%。
人不是機器,不能一直運轉,需要得到充分休息。近年來,新業態就業者“猝死”已經不是個例。不論是何種就業模式,勞動者權益都必須得到充分保障,靈活就業不能“靈活”掉了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不能違規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長,不能讓超長時間上班損害了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身心健康。人社部等8部委在2021年印發的《關于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指導意見》明確指出,要完善休息制度,推動行業明確勞動定員定額標準,科學確定勞動者工作量和勞動強度。督促企業按規定合理確定休息辦法,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時間勞動報酬的合理報酬。
保障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從治本之策上說,相關法律法規需要與時俱進。新業態工時需規范,亟需制定與新業態相適應的工時標準,在促進新業態發展和保護勞動者權益之間找到平衡。另一方面,人社部門要加強對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的監管執法,倒逼平臺企業落實相關法律法規,保護靈活就業人員休息權等合法權益。